第 1 章 绪论
1.简述下列概念:数据、数据元素、数据项、数据对象、数据结构、逻辑结构、存储结
构、抽象数据类型。
答案:
数 据 :是客观事物的符号表示,指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处理的符号的
总称。如数学计算中用到的整数和实数,文本编辑所用到的字符串,多媒体程序处理的图形、
图像、声音、动画等通过特殊编码定义后的数据。
数据元素 :是数据的基本单位,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。在有些
情况下,数据元素也称为元素、结点、记录等。数据元素用于完整地᧿述一个对象,如一个
学生记录,树中棋盘的一个格局(状态)、图中的一个顶点等。
数据项 :是组成数据元素的、有独立含义的、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。例如,学生基本信
息表中的学号、姓名、性别等都是数据项。
数据对象 :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,是数据的一个子集。例如:整数数据对象是
集合 N={0,±1,±2,…},字母字符数据对象是集合 C={
标签:
数据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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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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