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要求程序建立一个可存放50项的电话号码表,每项包括人名(20个字符)及电话号码(8个字符)两部分; (2)程序可接收输入人名及相应的电话号码,并把它们加入电话号码表中; (3)凡有新的输入后,程序应按人名对电话号码表重新排序; (4)程序可接受需要查找电话号码的人名,并从电话号码表中查出其电话号码,再在屏幕上以如下格式显示出来。